關于2018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
各部門、各單位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學校《關于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計劃的通知》安排,現將學校2018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4月5日(星期四)至7日(星期六)放假調休,共3天。
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上課,上4月6日(第5周星期五)的課。4月5日、7日有課的教師自行及時安排補課。
二、值班安排
1.安全保衛值班室設在保衛處報警中心(辦公樓1262室),值班電話:85716110(24小時專人值班)。
2.放假期間各部門、各單位須安排值班,如發生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安全保衛值班室報告,值班人員名單于4月4日下班前報至保衛處(辦公樓1262室)和學校辦公室(辦公樓1355室)各一份。
3.放假期間學校日常運行的保障單位,要根據工作崗位需要,切實安排好工作人員,確保日常生活和科研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轉。
三、假期要求
1.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各部門、各單位要在假前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,包括自然災害防范、旅游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及衛生防疫、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傷害預防等方面教育,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,確保安全返校。
2.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。各部門、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學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,立即召開本部門(單位)安全生產工作會議,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底線思維意識。認真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隱患排查工作,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,把任務層層分解、層層傳導、層層落實,確保不留死面死角。
3.持之以恒正風肅紀。嚴格遵守廉潔紀律,堅決杜絕“節日腐敗”。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參與高消費活動,嚴禁違規收送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等,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,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公車私用或“私車公養”,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等一切活動安排。
學校辦公室
2018年3月29日